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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系党总支发展党员标准、程序及档案材料

发布日期:2014年11月25日 00:00 浏览:

管理系党总支发展党员标准

1.思想上进,符合党员考察培养的基本条件;

2.成绩优良以上;

3.无违纪行为及处分记录;

4.通过入党培训结业考试;

5.家庭政历清白;

6.表现突出,群众基础良好

7.参加“双学小组”活动无缺勤

管理系党总支发展党员程序

1.有入党志愿的团员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;

2.申请者提交申请书后8个月由班团支部组织推优;

3.推优者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》,由组织指派两位培养人;

4.考察期为一年,联系人要认真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、品质、经历和工作表现,向其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,说明党员的条件、义务和权力,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;

5.考察期内,支部对积极分子进行政历审查、群众意见调查;积极分子需参加业余党校培训,不定期递交思想汇报;

6.党支部支委对考察到期人员进行甄别谈话(培养人回避),进行入党资格审查,认为合格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;

7.党支部大会讨论投票通过发展对象名单;

8.党总支支委对发展对象谈话;

9.上报学院党委,批准成为预备党员。

管理系党总支发展党员档案材料

1.入党申请书

2.《推优表》

3.思想汇报(5篇以上)

4.政审函

5.成绩单(复印件)

6.业余党校结业证书(复印件)

7.个人自传(自2012级开始)

8.群众意见调查表

9.入党志愿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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